8月20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》,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、大數據殺熟,對人臉信息等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作出規制,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投訴、舉報工作機制……這部專門法律充分回應了社會關切,為破解個人信息保護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今年以來,福建各級網信部門按照國家網信辦部署要求,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App非法獲取、超范圍收集、過度索權等侵害個人信息的現象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《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》《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》等法律和有關規定,組織對屬地在線教育、交通出行、生活購物等常見類型、群眾使用量大的部分App的個人信息收集使用情況進行了排查檢查。期間,共依法組織下架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App81款,督促整改30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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